close
隨著《招投標法》、《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頒佈實施,促使我國招投標健康、穩步的發展,對工程招投標起到瞭強有力的推動作用。公開招標的比列明顯提高,招標投標中違法行為受到一定制約。然而記者近日接到河北省廊坊市永清縣群眾舉報稱,永清縣交通局下屬成立瞭一個名叫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該縣交通部門隻要在該公司資質范圍內的工程,基本都被其包攬瞭,有時候還用該公司大股東之一的永清縣公路管理站參與圍標,公路管理站站長李傳方系該公司董事,其中也極有可能出現串標行為。撇開這些不說,該公司的成立永清縣交通局也出資瞭650萬作為控股大股東,像這些和業主單位台中月子中心月子餐介紹存在、隸屬關系、利害關系的公司,按照國傢有關規定,本不該參與該局作為業主單位的招標,其不但能夠參與並能屢屢中標。其中原因一目瞭然,同時舉報人強烈要求記者予以關註並報道,促使有關法律法規在當地能夠得到不打折扣的實施,讓有關部門能夠履行自己的職責,給我們這些沒有後臺公司一個活路。
永清縣交通局和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司有隸屬控股關系、利害關系是否可以參加招投標呢?公路管理站和該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是否涉嫌圍標串標呢?公路站站長系該公司董事是否允許呢?記者帶著種種疑問來到永清縣交通局,在該局記者首先見到瞭主管石副局長(音),其稱,我剛調過來,對於該情況不瞭解。於是他聯系瞭主管該項工作的吳科長(音)來到其辦公室,記者將所有的疑問告訴吳科長(音)後,其稱,交通局和交通路橋公司有隸屬控股關系,但沒有利害關系,我們都是獨立的法人單位,具體是否可以參加招投標我們也不負責,我們雖然作為業主單位,但是具體招投標工作是由招標代理公司負責的。記者將交通局吳科長(音)的回復電告舉報人後,其生氣的說,他們這是在欲蓋彌彰,簡直就是掩耳盜鈴。按照《招投標法》有關規定,代理公司是由業主單位指定產生的,如果業主單位不高興瞭就可以隨時換掉,哪個業主單位敢違背他們的意思啊,還沒有利害關系,難道交通局投入的650萬不打算收回瞭嗎?那可是國傢的錢,那麼大一筆資產流失,他們擔當的起嗎?他們閉口不談串標、圍標的事還不是因為那個事無從解釋嗎?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舉報人舉報信息是否屬實,記者登錄瞭國傢工商總局《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現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司的登記註冊信息和舉報人舉報情況一致,隨後又登錄瞭該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方網站《河北永清縣公共資源交易網》查詢到“永清縣孫傢桁子至四道 村道維修工程(二次)”標段的中標信息也同舉報人材料中如出一轍。
河北永清交通局路橋工程豈能“掩耳盜鈴”式招標
針對此事,本報將予以跟蹤報道
(老鄧看台中月子中心評價天下)
為進一步瞭解情況記者趕赴永清縣,在該縣見到瞭舉報人,其見到記者後給記者提供瞭一堆材料,其中有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司在工商部門的登記信息,在該登記信息中顯示該公司是由永清縣交通局斥資650萬、永清縣公路管理站投資350成立於2000年4月27日,交通局作為控股大股東。在該材料中還有該縣交通局作為業主單位發佈於2017年5月16日“永清縣孫傢桁子至四道 村道維修工程(二次)”項目的中標公告,在該公告中顯示永清縣公路管理站也參與瞭該標段的招投標,但是由於未提供註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針對該項目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原件而未通過資質評審。舉報人指著材料生氣的說,你們看看,這麼顯而易見的違法行為,在我們這裡卻可以大行其道,首先這個公司是交通局和公路管理站共同出資1000萬成立的,交通局是實際控股大股東,現在為瞭收回成本什麼也不管瞭,國傢的法律法規也沒有辦法約束他們瞭。按照《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台中高級月子中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的規定,很明顯業主單位永清縣交通局和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存在利害關系和控股、管理關系,該公司所有中標標段應該屬於無效,但是該公司不但中標、實施工程還能順利結款,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另外永清縣公路管理站也是該公司的股東之一,而且公路管理站站長李傳方也是路橋公司的董事,兩傢有著千絲萬縷關系的單位卻同時參加招標,很明顯、這樣已經涉嫌串標和圍標瞭。雖然公路管理站未通過資質審核,但是原因卻很荒謬,一傢經常參加招投標的單位怎麼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有些標段有規定,必須要有足夠的公司報名才能算作合法,這不是典型的充數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對“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行為,給予“中標無效”、罰款及追究責任等處罰。《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國傢這麼嚴厲的規定,竟然也打擊不瞭他們這種行為。
台中產後護理之家推薦台中坐月子中心價格表
永清縣交通局和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司有隸屬控股關系、利害關系是否可以參加招投標呢?公路管理站和該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是否涉嫌圍標串標呢?公路站站長系該公司董事是否允許呢?記者帶著種種疑問來到永清縣交通局,在該局記者首先見到瞭主管石副局長(音),其稱,我剛調過來,對於該情況不瞭解。於是他聯系瞭主管該項工作的吳科長(音)來到其辦公室,記者將所有的疑問告訴吳科長(音)後,其稱,交通局和交通路橋公司有隸屬控股關系,但沒有利害關系,我們都是獨立的法人單位,具體是否可以參加招投標我們也不負責,我們雖然作為業主單位,但是具體招投標工作是由招標代理公司負責的。記者將交通局吳科長(音)的回復電告舉報人後,其生氣的說,他們這是在欲蓋彌彰,簡直就是掩耳盜鈴。按照《招投標法》有關規定,代理公司是由業主單位指定產生的,如果業主單位不高興瞭就可以隨時換掉,哪個業主單位敢違背他們的意思啊,還沒有利害關系,難道交通局投入的650萬不打算收回瞭嗎?那可是國傢的錢,那麼大一筆資產流失,他們擔當的起嗎?他們閉口不談串標、圍標的事還不是因為那個事無從解釋嗎?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舉報人舉報信息是否屬實,記者登錄瞭國傢工商總局《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現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司的登記註冊信息和舉報人舉報情況一致,隨後又登錄瞭該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方網站《河北永清縣公共資源交易網》查詢到“永清縣孫傢桁子至四道 村道維修工程(二次)”標段的中標信息也同舉報人材料中如出一轍。
河北永清交通局路橋工程豈能“掩耳盜鈴”式招標
針對此事,本報將予以跟蹤報道
(老鄧看台中月子中心評價天下)
為進一步瞭解情況記者趕赴永清縣,在該縣見到瞭舉報人,其見到記者後給記者提供瞭一堆材料,其中有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司在工商部門的登記信息,在該登記信息中顯示該公司是由永清縣交通局斥資650萬、永清縣公路管理站投資350成立於2000年4月27日,交通局作為控股大股東。在該材料中還有該縣交通局作為業主單位發佈於2017年5月16日“永清縣孫傢桁子至四道 村道維修工程(二次)”項目的中標公告,在該公告中顯示永清縣公路管理站也參與瞭該標段的招投標,但是由於未提供註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針對該項目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原件而未通過資質評審。舉報人指著材料生氣的說,你們看看,這麼顯而易見的違法行為,在我們這裡卻可以大行其道,首先這個公司是交通局和公路管理站共同出資1000萬成立的,交通局是實際控股大股東,現在為瞭收回成本什麼也不管瞭,國傢的法律法規也沒有辦法約束他們瞭。按照《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台中高級月子中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的規定,很明顯業主單位永清縣交通局和永清縣交通路橋有限責任公存在利害關系和控股、管理關系,該公司所有中標標段應該屬於無效,但是該公司不但中標、實施工程還能順利結款,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另外永清縣公路管理站也是該公司的股東之一,而且公路管理站站長李傳方也是路橋公司的董事,兩傢有著千絲萬縷關系的單位卻同時參加招標,很明顯、這樣已經涉嫌串標和圍標瞭。雖然公路管理站未通過資質審核,但是原因卻很荒謬,一傢經常參加招投標的單位怎麼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有些標段有規定,必須要有足夠的公司報名才能算作合法,這不是典型的充數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對“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行為,給予“中標無效”、罰款及追究責任等處罰。《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國傢這麼嚴厲的規定,竟然也打擊不瞭他們這種行為。
台中產後護理之家推薦台中坐月子中心價格表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